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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蒙蒙的天,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一个长相甜美的小姑娘,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身后俊美的男人。以前就觉得他美得太不可思议了,现在知道他是血族之后,一切都解释得通了。这个世界对于血族还是很沉迷的,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上自己的。安德利亚想到当初也是这样子的天气,自己捡到了晕倒在自己家附近的他。那时候他身体冰凉,她都要以为自己捡了个尸体。不过还能感觉到他的气息,所以就把他带回了家,精心照顾。但现在想想他一个血族哪来的气息,想必一开始就有目的接近自己的。其实安德利亚现在很担忧,因为凭自己那么普通的身份跟他在一起真的没有问题吗?而且自己是一个寿命极短的人类,他是无限寿命的血族。奥斯顿伸手将她抱住了,似乎知道她眼眸的担忧。“安德利亚不要害怕,我会找个机会与你共享生命的。成为血族好吗?那样子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安德利亚似乎在犹豫当中,也不知道自己一个正常的人类到底要不要选择变成他的同族。……与此同时,完全没有了以前记忆的,包括连自己是维护者那一段记忆都失去了的浅浅。早已经完全把自己当成了爱得拉,血族的女王。统姐所说的全心全意投入,其实就抹掉了她原本的所有记忆。然后让她真的以为自己就是爱得拉,并且在这个世界呆了很久。浅浅看到别人给她寄来的书信就觉得头疼,并且眼眸带满了不敢相信。最后烦躁的直接烧了自己手中的书信。而此时此刻,自己新选的妖仆正缓缓的捧着一杯红酒往自己走来。看着眼前英俊的男人,浅浅心情才稍微好了那么一点。长得好看的人总能让她心情好。也许这也是当初为什么自己一眼就看中眼前的人的原因。眼前的人并非是人类,却也是她的血仆。其实在这个世界的血族,正常的情况下都不会吸取人类的血液。因为在这个世界大部分血族吸取的血都来自于低等的妖魔。先不说妖魔的血量会比较多,没那么容易死之外,低等的妖魔的血液其实还含着一些他们自身的能力。所以无论哪个方面其实都要比人类好。并且血族也归于妖魔,自己妖魔界的东西,更不会触碰到其他界的法则。低等的妖魔用自己的血,来换血族的保护,预防自己被其他更强大的人杀掉其实也是一种公平的交易。而浅浅把眼前的人选为自己的血仆,其实也是个意外。选血仆这种小事本不应该她自己亲力亲为的。只是那一天偶然路过,发现管家正为自己挑选血仆的时候。她一眼就看中了这么好看的人。她知道管家的性格,如果自己不亲口说的话,他绝对不会选择他的。因为他总觉得太好看的人会影响到浅浅。所以为了留下让自己心情愉悦的人,浅浅第一次插足了这个事情。并且将他留为了贴身血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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