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在路上

迷路的蘑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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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饱喝足了,该动身救人了。”樊镜一面说着话,一面不停地将食物和水塞进自己的粉色背包中。

    “带这么多吃的干什么?我们是逃命的,又不是出去郊游的。”

    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在用店里的磨刀石磨着大马士革刀,顺道还磨了几把不锈钢餐刀。

    “喂!你好意思说我,你不也带着许多把刀吗?”女孩瞪了我一眼,依旧手不停地向背包里塞着食物。

    “我这是防身用的,你告诉我,食物能防身吗?”

    “不能,但是没有食物你有力气防身吗?”女孩回了我一句。

    我被她的话噎到,无奈耸耸肩:“被你打败了······哦,对了,墙上的着些枪是真的吗?”

    “哎呀!你不说我都给忘记了!”女孩忽然一拍手,弯腰从柜台中抱出了一个大木箱,木箱没有上锁,漆着古铜色的油漆,上面落满了灰尘,看来很长时间没有人动过。

    樊镜用手扫了扫盖子上的灰尘,一脸笑容地看着我:“你猜猜,这里面是什么?”

    “······呃······你的嫁妆?”我试着猜测道。

    “滚!你家嫁妆会藏在店里?”她白了我一眼,不爽道,“再给你一次机会。”

    “都这种时候,你还有心情玩猜猜看游戏啊?”我继续磨着手中的刀,“不管里面是什么东西,只要与求生没有关系就不要带了。这种时候,一条金条都不如一根法棒有价值。”

    “呵呵,当然不会是金条了,那种东西我也不会放在这里的。”她扬起嘴角,指了指墙上的手枪模型,“夏木优,你知道那是什么枪吗?”

    “双管复古霰弹枪,怎么了?为什么用这种眼光看着我?难道我说的不对吗?”我一面说着话,一面取下了墙上的枪,指了指镀银的枪身,“你看,这里印着生产商的名字,温彻斯特m1897d型,d就是double的意思,代表着两个枪管。真别说,你这枪还挺沉的,做工也精细,像真的一样。”

    “其实······那就是真的。”

    “我说呢,怪不得这么沉······什么!这是真枪!!!”

    “嘘!小声点。”樊镜瞪了我一眼,伸手从木箱中抓出一把金灿灿的子弹,“你看,连子弹都备齐了,你说是不是真的。”

    我愣了三秒,笑道:“小镜子啊!你傻不傻啊?有这样的好东西不早说?”

    “我······我也是一时紧张给忘记了,再说······就算给我枪我也不一定打得中,说不定还会将丧尸吸引过来。”

    “笨笨笨!这是霰弹枪啊!只要你枪管不是对着天,基本上可以打中,而且威力巨大,可以直接将丧尸给震飞。”我连忙将磨了一半的餐刀丢到了一边,美滋滋地用干布擦着枪身,心中喜道:有枪还要个屁的刀啊!

    “小镜子,大概有多少发子弹啊?能带上的就都给带上!”

    “嗯······一共有三盒,每盒五十发。”

    “很好,都带上,你先给我拿一盒过来。”

    “嗯,好的。”女孩绕出吧台,将一盒摆放整齐的子弹放在了桌上。

    好家伙,全部都是大口径子弹,而且是专门为这把复古枪定制的子弹,弹壳的底部印着一朵盛开的血色玫瑰。

    我给枪两支枪管中各塞了一颗子弹,然后将剩下的子弹塞进了沙滩裤的口袋中。

    “等等,小镜子!那么大的一个木箱,总不能就三盒子弹吧?”

    女孩摇了摇头,从中取出了一颗木柄手榴弹道:“还有这个东西,一共有五颗。”

    “没了?”

    “没了!”女孩撅着嘴,“对了,你刚才叫我什么了?”

    “小镜子啊?怎么了?”

    “该死!不许这样叫我!难听死了!”女孩跺了跺脚,将子弹和手雷塞进了背包,自己留了两颗插在了腰间。

    “小镜子不是蛮好听的嘛?多请亲切啊!你也可以叫我小夏子,或者小木子!”我笑了笑,仰头将杯中剩下的咖啡喝掉,站起了身,“有刀有枪有妹子,是时候该上路了。”

    女孩背上鼓囊囊的背包,敲了下我的头:“喂!不许瞎说!我们一定会逃出去的!”

    “好好好!我的大小姐,我是你光荣的骑士,我将誓死捍卫你的尊严!”我抽出刀,将刀竖在胸前,向女孩敬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

    “喂······我的大骑士,你有功夫敬礼不如替我分担一下身上的负担!”她皱起秀眉,幽怨地看了我一眼。

    “啊哈哈哈!大小姐,你说什么······我听不见······”我笑着向后门跑去。

    “喂!小木子!别跑!”

    ···

    最后,樊镜还是找到了一个废弃的小背包,将她的三分之一货物分给了我。

    虽说只有十斤不到的重量,但还是多多少少地影响了我的动作,好在手中有枪,底气也足了许多。

    我们俩一前一后,走在安静的街道上,她提着手榴弹,握着雪亮的餐刀,我挎着猎枪,倒提着满是花纹的大马士革刀,冷风缭乱了我们的发,风萧萧,夜悲凉,两人颇有一种游戏中猎魔人的感觉。

    小巷中一路安全,并没有发现多余的丧尸,但是出了小巷后便是一条马路,上面横七竖八地堆满了汽车,其中一辆巨大的巴士正燃着熊熊烈火,时不时发出一声爆炸声。也正是因为这爆炸声,巴士附近聚集着黑压压的一片丧尸,足有三四百人。

    好在与我们之间隔着一条绿化带,我和樊镜走在楼房的阴影中,捂着鼻子,猫着腰,踮着脚,尽量将声音放到最低。

    饶是如此,每当有丧尸回头时,我们俩都能被吓得半死。好在那燃烧的巴士又引燃了旁边的私家车,爆炸声一道接着一道,将丧尸的注意力都给吸引了过去。

    就在我们俩成功越过三条街道,眼看着再转过一个街角就能达到红牛网吧的时候,身前传来了震耳发聩的机车轰鸣声,伴随着节奏癫狂的死亡摇滚。

    十几道雪亮的光撕破了夜幕,如同利剑一般射了过来。

    “快闪开!”我连忙拉着樊镜躲到了街道旁的垃圾桶后面。

    “轰隆隆!轰隆隆!”

    几秒后,一辆改装的敞篷大黄蜂从垃圾桶前呼啸而过,驾驶车的是一个一头紫发的朋克青年,副驾上坐着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妞。

    大黄蜂之后,又有十多辆重装摩托车从我们身前经过,清一色的哈雷。

    引擎的轰鸣,狂野的死亡摇滚,将心中的一切的不满宣泄在城市的道路上。

    所有的骑手都留着个性张扬的长发,染得五颜六色,他们或光着膀子,或上身只套着一件皮马甲,甚至有一个女骑手也裸着上身,丰满的胸部在风中起伏,颇为壮观。

    他们欢呼着,雀跃着,他们手持着长刀,在头顶转着圈,如同古代匈奴冲锋的骑兵,在他们的眼前不是地狱,而是一场杀戮的狂欢。

    生或死,全在他们自己的手中。

    “这群人是?”

    “暴走族!你不知道吗?”我看了她一眼,调侃道:“你要是打几个耳钉和几个唇钉,看起来也和他们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