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吴家庄的变化

凭鱼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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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州城被围困,一时半会也回不去,秦牧决定不再等了。

    近卫团全部装备都随军携带,只有从杨家商队买来的皮货还留在青州的客栈,那有张青守候无须担心。梁山对青州的攻打并不激烈。这种情况早在秦牧的预料之内。

    林冲和鲁智深都是梁山少有的精明人,他们不是纯土匪,也不是大宋寻常的草莽人物,和秦牧吃过一顿酒之后,怎么也该有点长进。如果还一门心思给梁山卖命,这不是俩人的性格。如果真的如此,秦牧也不觉得再有搭理的必要。

    他要回吴家庄了。余里衍绑架秦牧的时候还是三月份,眼下都四月底了,一个多月没在根据地,秦牧也有点担心。

    说走就走。

    秦牧临别前把自己在青州的杂事托付给了李清照,请她若是有能力就帮衬一下,又嘱咐她好好在大云寺,梁山很快就会退兵,不用担心。

    李清照对梁山退兵这点将信将疑,可是她也无可奈何。男人要走,自己怎么办呢?秦牧又不是自己什么人。

    当然,秦牧肯定不是她什么人,李清照至今还对酒席上的孟浪之举感觉羞愧。她觉得全是五粮液闹得,度数太高,奴家受不了!

    可是她怕梁山呀,怕被梁山人糟蹋了身子。虽然赵明诚不再喜欢自己,可是自己怎么说,也是世上少有的美人,就是年纪大了点,不再新鲜了。

    不过,美颜照片又给了她很多自信,李清照觉得自己比起折美凤和贾红线,也并不差到哪里去。而且她们俩哪有自己的才气呢?

    这样一来,似乎又拉平了距离。

    她这里思前想后,有点依依不舍,不纯是朋友感情,更多的是对自身安危的担心。有秦牧在,她就觉得梁山没有任何可怕的了。可是秦牧走了,梁山又变成恐怖的存在,时刻压在她心头。

    秦牧没时间在这里伤春,再伤下去,时间浪费完了,自己就完蛋了。抓紧时间做事才是正经。

    晓行夜宿,陆路转水路,在济水换船,逆水而上,过梁山泺。

    这是秦牧第一次贯穿梁山。之前杀朱贵,只是在梁山泺的外围。这一片水域很大,而且风光不错。水面广阔,山峰林立,若是放在后世,妥妥的五a旅游景区。

    可惜,千百年沧海桑田,后世的这一片,早就彻底变了模样,连巴掌大的一块水洼也没有了。

    秦牧的坐的船不是一条,而是一个船队。都知道梁山有土匪,可是生意还得做,船还得跑。所以走济河过梁山进五丈河到汴梁这一路,商船都是几十上百一起走。而且会有一些大宋水军战舰跟随。这样才能防止梁山打劫。

    过了梁山,再过两日就到了吴家庄。

    到吴家庄时候是中午,秦牧的船泊在码头。

    方好音折美鸾姜月奴早就等在码头上,一见到秦牧下来,俱都控制不住情绪,不顾一切的冲上前去抱着秦牧哭了起来。

    秦牧一边安慰,一边四处打量。

    吴家庄变化真大啊。他虽然只离开一个多月,但是吴家庄已经有了明显的不同。

    工业化一旦开始,必然就打破了农业时代的安稳。那种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方式,在吴家庄已经彻底不存在了。

    吴家庄功业园现在的布局是秦牧规划的。最东边是军营。军营建在这里,第一远离村庄,第二防御梁山——吴家庄目前最可能遇到的袭击就是来自梁山。

    军营和村庄之间,是秦牧的纸浆厂造纸厂和卷烟厂,还有各种配套措施。

    比如仓储,原料,办公等等。

    吴家庄的村民绝大部分都转化为了产业工人。秦牧的军队里每一名战士都是他宝贵的财富,自然不能浪费在流水线上。

    如今秦牧的厂子在村东,任员外的火柴厂在村西——这个属于秦牧的设计失误,他也想不到后面有这样的变化,开始设在村西,是因为离着码头近。而码头设立在村西,是因为这里离汴梁近——这是任员外规划的,秦牧当时还没出现。

    吴家庄等于两头都有工厂,整个村庄实际上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工业区。

    工厂的劳动并不轻松,而且需要准点按时,这样一来,产业工人自然不能再下地种田了。

    不种田,那么自家吃的粮食和到时候给任潇潇交的租子,还有给朝廷的税,都要从工资里出。

    谁都不是傻子,产业工人发现在厂子打工赚的钱,除去上述开销之外,竟然还能剩下好多,这让他们顿时没有了顾虑。

    地,不种就不种了,反正有薪水,每月到手一大笔钱,生活足够用,还比原来纯种地日子好的多。

    兜里破天荒的有富裕钱了,有钱,就得有消费的地方。吴家庄码头附近,逐渐出现了一两家饭馆酒肆。

    大宋虽然富裕,可是富裕全集中在大城市,农村历来是没有什么玩意的。像水浒传里面写的,好汉走到一个小村落都能要两斤牛肉一壶酒,这个不可能。

    不说别的,就说好汉一年来不了一次,平日里牛肉卖给谁?这时候又没有冰箱。

    村落里的普通人根本就没有闲钱,一文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怎么可能奢侈的下馆子!

    吴家庄从来就没有过酒馆,可是现在有了,有了需求自然会有市场。酒馆就在码头附近,还是两层小楼,上面挑个招牌:寡妇酒馆。

    秦牧一回来就看到了这个新生事物。这招牌,我

    他都无话可说了。

    “美鸾,这酒馆谁开的?”这事归折美鸾管。

    “这是吴古奇的遗孀开的。”

    吴古奇?秦牧马上想起来了。这不是那个告发近卫团谋反,然后突然溺水死亡的那个人吗。他媳妇开的酒馆?到是挺有商业头脑,而且这名字起的也绝!

    秦牧觉得她就是早生了一千年,否则放到后世,写网文绝对大神,开个酒馆都能起这么诱人的名字,而且完全不踩红线。

    寡妇,难道不是一个正常的名词吗?不涉黄也不涉黑。可是寡妇酒馆,怎么看怎么不正经。

    这比豆腐西施还诱人。想来生意差不了。

    “怎么叫这个名字?”秦牧摇摇头。可是他也不想干涉。人家爱叫什么叫什么,即不犯大宋的律法,也不犯新中国的律法。而自己,还没有法律。即使自己有,也不能不让人叫这个名字。

    “还不是因为你!”方好音捶了秦牧一拳。自从洞房之后,方好音变得泼辣多了——在男女方面,当众和表哥调情也不在话下。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秦牧连忙撇清。自己就算回到了大宋,略带一点种马属性,可是吴古奇的女人,这,这不是糟蹋自己吗。

    “秦郎,”姜月奴慢悠悠的说道:“当然和你有关系了。如果不是你要赔给她一大笔钱,她哪里来的钱开酒馆,还是两层小楼的。”

    秦牧这才想起自己因为吴古奇的溺水,可怜这一家人,给了她一笔抚恤金。没想到这女人竟然很有商业头脑,立刻就用活了这笔钱。

    是不是自己抚恤金的标准定高了?他毕竟来的时间短,对大宋的方方面面并不十分了解。

    其实姜月奴说的也不全对,那笔钱并不是高的离谱。吴古奇的媳妇姓李,叫李小娥,嫁到吴家,按照这时候的礼法,正式的称呼是吴李氏。不过她男人死了,于是她又变成了李小娥。

    李小娥万万没想到自家男人死了?,自己反倒得了一笔钱。开始她死活不敢用,谁知道折娘子怎么想的,万一哪天心情不好,又跟自己要回去怎么办?

    可是等了很久,折娘子也没向她要这笔钱,于是她才真的觉得自己发财了。凭空得了这么一笔钱。

    这钱怎么用呢?李小娥犯了思量。她男人死了,家里没了顶梁柱,可是下面倆闺女一个儿子还要养活。大宋这个时空,可不像后世。后世有时候也开玩笑的说,闺女是赔钱货,那不过是玩笑。

    谁家嫁女不收彩礼呢?

    可是大宋不同,大宋嫁女要给丰厚的嫁妆的,没有嫁妆,都没人娶你家姑娘。

    吴古奇一家算是吴家庄的中等偏上人家,所以两口子心气比较高,他们想高攀点,可是高不成低不就,就这么耽误了。两个闺女一个十七,一个十六,都没嫁出去。

    下面还有个儿子,才十五岁,也不到娶媳妇时候。仨人吃李小娥一个,这样她更得给自己找个长久的活计。

    没了男人,地是种不了了。种地在任何时空都是累活,除非到了二十一世纪美帝的水平——不只是科技水平,更关键的是人口少可耕面积大。

    就这一条,中国什么时候都达不到,即使一个人一台拖拉机,还没那么多地给你种呢。

    李小娥明显不能再种地了,可是不种地,进工厂也不行。现在村里壮劳力够多,根本不需要女工。即使任员外的火柴厂也不要她。火柴装盒这样的轻松工作,早就被别的人占据了,轮不到她一个小寡妇。

    思前想后,她决定开一家酒馆。

    这不得不说李小娥的果断。虽然汴梁城遍地都是酒馆,但是大宋的农村真的没有这玩意。都没人吃饭,开给谁呢?等赔钱!

    不过李小娥和别人不同,她意识到了吴家庄的变化。多新鲜呢,每天看着呢。

    可是如果仅仅如此,还不足以让一个庄户女人明白这一点。关键是有人指点。就她男人吴古奇这谨小慎微的样子,一个吴管家——就是现在的火柴厂车间主任,死去的吴庄主,现在的任潇潇的狗腿子,都能吓唬住他,他哪敢去告密。

    就是因为背后有人指使,吴古奇才鼓起十二分勇气去了县里。结果被一顿棍棒打了回来,然后莫名其妙的死了。

    指点的人说,吴家庄变了,变得不再是大宋皇上的了。

    这句话李小娥也听了进去。就是因为这样,她才有意识的去看去想,才发现街坊邻居果然都变样了,再不是从前的熟悉模样。

    比她穷的,进厂打工变得比她富了。比她富的,去打工也变得更富了。

    就是人家都有钱了。有钱了就好,有钱了,除了吃喝还能干嘛?李小娥想不出别的,那就干吃喝的买卖吧。

    于是她就开了这么一家酒馆。

    折美鸾这样精明的女人,自然不会把抚恤金定的很高。两层楼的酒馆,靠抚恤金绝对不够,李小娥还借了一笔钱。这笔钱的主人如今正坐在二层楼上,一边饮酒,一边望着码头。

    贾孔,吴家庄的耆长。大宋的村庄,一般至少有两个管事的。一个是里正,原来是吴庄主,现在死了,暂时由任潇潇充任;另一个就是耆长。

    用官面的话来说,里正负责**工作,耆长负责军事工作。就是小偷小摸归他管,来了强盗他去打。

    吴家庄的原庄主强势,什么都管,贾孔的存在感很低,这让他很是有怨念。后来吴庄主死了,不但他死了,连他傻儿子也死了,新过门的娘子成了寡妇,还这么小,这让贾孔看到了希望。

    一个小娘子,哪是自己的对手,吴家庄以后岂不就姓了“贾”吗?可谁知道意外的冒出一个家丁,而且不知不觉,这个家丁成了吴家庄实际上的主人。

    一个个厂子,还有那个什么近卫团,都是他私人的。

    就连任潇潇,甚至韩城县的任员外,在秦牧面前都听话的跟三孙子似的。

    这让贾孔非常的生气,甚至痛苦!自己在吴家庄也努力了一辈子,怎么最后,吴家庄归了外人了。而且最关键的是,秦牧根本就没把贾孔当回事。

    秦牧又不是历史学家,哪有心思研究大宋的村庄政治结构。

    这个耆长,如果他自己不介绍,秦牧都不太敢念这个字,有点眼生,怕念错了丢人。生僻字。

    秦牧完全没想到吴家庄还有这么一股政治势力,根本就没留意过贾孔这个人。

    因为吴家庄几次闹土匪,比如佃户吴强那一次,还有梁山的第一次,贾孔这个耆长没有半点存在感,早跑没影了。他还不如吴管家,吴管家每次事后都能给秦牧说道说道。

    秦牧不知道他的存在,自然更不可能凡事找他说说。就是知道,秦牧也没功夫搭理他。连大宋的皇上秦牧都没空搭理,别说一个小小的耆长了。这就是大宋整个官吏体制中最最底层的一个职位。连吏都不算,就是个名字。

    可是贾孔不这么看,他觉得吴家庄大事小情,必须得经过自己点头。

    如今秦牧的做法早就超出了他容忍的极限,只是贾孔也明白一点,秦牧绝不是他能对抗的了的。

    不说轰轰作响的机器,就是近卫团随便是谁给他一拳,都能要了他的老命。

    可是不做点什么,真不甘心呀。

    于是贾孔就挑拨吴古奇去县城告状,说秦牧的近卫团要造反。他寄希望于朝廷。朝廷总不能允许反贼存在吧。

    可是没想到现实**裸的打了他一个嘴巴。吴古奇被县老爷乱棍打出来了。这让他有点灰心丧气。可是接下来,吴古奇竟然淹死了。

    这就不是灰心丧气,简直是心惊肉跳了。

    虽然吴家庄在北方,吴古奇是北方人,但是吴家庄挨着五丈河,村里人少有不会游泳的。吴古奇水性很好,他怎么可能被淹死呢。

    再说大晚上他泡五丈河干嘛?难道洗澡吗?

    一定是近卫团干的。

    这件事吓坏了贾孔,自此之后再没什么小动作。他怕近卫团找他算账。

    可是过了一阵,近卫团没有什么反应,他这才又活泛了起来。

    李小娥找他借钱开店,贾孔没什么犹豫就答应了。毕竟李小娥是个寡妇,还年轻。没有男人的女人,最对耆长的脾气了。

    贾孔为什么如此看重耆长这点芝麻绿豆大的权力?就是因为可以鱼肉乡里。以前这活全被吴庄主包了,后来吴庄主死了,他想接班,可是谁知道一下子变天了,他没拿到鱼肉乡里的权力。

    如今小寡妇求到自己身上,贾孔没多废话,把差的钱给小寡妇补齐了。

    他如今每天有事没事来酒楼逛逛,一来和小寡妇逗闷子,二来也看看码头。

    吴家庄的码头如今可不是原来的模样。每天大船小船川流不息,也算是繁华异常。

    工厂需要吞噬大量的原材料,远不是本时空的手工业可以比拟的。

    就是以任员外的能力,他也是花了好大精力才理顺了这个关系。如今他的两个儿子,任文和任英,全部都投入到工厂的上下游,这个链条太巨大,任员外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他恨不得让任潇潇也帮忙。可是任潇潇却没这个好心情,她如今根本不在吴家庄,一天到晚泡在汴梁城里的花花世界。

    任家的厂子是赚钱,可是赚的钱也不给她。反倒是她自己利益受到了很大影响。

    厂子需要大量的产业工人,吴家庄的佃户大部分都进了工厂,于是地就快没人种了。甚至很多人要退佃。

    任潇潇的经济根基是土地。没人种地,都抛荒了,她哪里还有钱赚?

    而且任潇潇也要交税给朝廷的。自己没收入,可是朝廷的税收一分一毫也不能少。难道到时候她跟爹要钱交税吗?

    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何况她在汴梁城里,每天需要大量的花销,没钱怎么行?

    这个问题实在是让任七娘子头疼,可是她也想不出解决的办法。

    作为一个人来说,她还很小,面对社会的巨变,当然没有什么好的对策。更何况这种变化是天翻地覆的,是前所未有的,别说她一个小娘子,就是全天下的人,除了秦牧一个外来户,谁都不知道如何面对。

    工业化进程,不是渐变,是一场革命。

    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人赚的沟满壕平,也会有人死无全尸。

    任潇潇自然不知道前景的可怕。这个时候,她一边烦恼着自己的钱袋子,一边又很开心。

    因为她终于和大才子交上朋友了。

    马上就是春闱,若是大才子高中状元,岂不是就能捧着大红花来娶自己了吗?

    这个美好的前景如今占据了任潇潇全部身心,以至于她有时候会忘记,自己的钱包快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