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改稿

鬼店主田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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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宪生是张作霖大帅三姨太戴宪玉的亲弟弟,也就是张大帅的小舅子,算是至亲了。而现在要因为此事处决妻弟,谈何容易!张大帅在下令的时候,可想而知其内心是多么的纠结,多么的矛盾,多么的不忍。但国法和军规都摆在那里,要是这次对小舅子网开一面,以后怎么办?开了这个口子,不但今后再也没办法管辖他人,而且奉天城的老百姓都会称张大帅的法律是给外人定的,管不着亲戚,以后还怎么治理奉天,甚至全中国?所以,张大帅痛下命令,还是将戴宪生处决。这是一种什么精神?是大义灭亲的精神,奉天有张大帅,还用担心她的前景不光明吗?”

    写完之后,郝运把稿纸递给张一美。他用的是简体字,横着从左往右写。张一美边看边张大嘴,似乎看到了很奇怪的东西。看完后她问:“这些就是标点符号?”

    “对啊,没见过?”郝运反问。

    张一美说:“我曾经在新青年上看到过胡适的文章,他大力提倡给文字中加上间隔的标点符号,还要从左往右横着写,而不是由右往左的竖写,原来你已经用得这么熟练!可这种横排和从左往右写的习惯太别扭啦!”

    郝运解释道:“这才是符合人类习惯的写法!你的两只眼睛是横着长的吧?眼珠能转,左右可以平扫,能最大地实现范围;大多数人都是以右手写字,要是从右往左写,往往会把刚写好的字弄脏。”

    “原来是这样”张一美喃喃地说,“好像很有道理。可为什么你写的很多字我都不认识?好像缺少笔画似的?这个字念什么?”

    郝运看到她指着国法的“国”字,这是简体写法,繁体用的是“國”字。就笑着说:“这是国家的国啊,你用的是繁体,我是简体。”

    “记得新青年的那篇文章,胡适除了说加标点符号,从左往右写之外,还说要简化汉字,”张一美回忆着,“难道你写的就是简化汉字?”

    郝运大笑起来:“这你也知道啊?不错嘛,对,我写的就是简化字。我所处的时代,全中国都用简化字,繁体字只在用毛笔写书法的时候才用,为了看起来好看。”

    张一美说:“又来啦!刚才你说什么一百年后,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吴主笔都在摇头,你要是再这么胡说,就不怕我把你当成精神病送到医院去?”

    “怕,”郝运说,“那我就不说了。”

    张一美疑惑道:“就算你说那些是真的,可國字为什么要简化为国的写法?这个國字是形声字,國和或的韵母都是uo,而且也是有含义的,大口中有个‘一口戈’,大口代表国家的土地范围,一口戈代表权力很大的、有能力发动战争的人,也就是统治者,所以才写成‘國’字,可你这个国的写法是口内有个玉字,这代表什么?”

    郝运笑了:“当然有!玉是什么?中国人最推崇玉,汉代就把君子比喻成美玉,在中国人心目中,玉比黄金还贵重,所以汉代皇帝和贵族的墓葬里都用玉器陪葬。玉又是‘一点王’,其实太平天国时期就已经开始用这个字,你没见太平天国的银币都是‘国’字吗?只不过洪秀全把玉中的那个点给去掉,意思是自己就是王。”

    听了郝运的解释,张一美陷入沉思中。郝运说:“你信也好,不信也罢,反正我这些都是一百年后现代中国的简化字。”

    “好吧,”张一美说,“但你续的这段,简直就是在拍张作霖的马屁,这怎么能行?新闻只能叙述事件,而不是给某人唱赞歌的工具!”

    郝运摇摇头:“不能这么说。如果只是简单的叙述事件,看报纸岂不成了非常无趣的事?为什么有的报纸还开辟评论专栏?再说了,张大帅这事办的也确实可圈可点,对他夸奖也是应该的,而不是什么拍马屁。比如说你长得漂亮,我就会在文章上写‘张一美主编容貌美丽,身材婀娜’,你觉得这算不算拍马屁?”

    这话把张一美逗得娇笑不止,说:“好好,我说不过你,可是太白话了,很多人不习惯读这种白话的文章,而且也不利于传播。比如他们会在很多有身份、有地位的上流社会人群中朗读,要是太白话,那些人会觉得很低级,不够高雅。这样吧,我来改成文言!”说完她提笔开始改写,刚要落笔,又问:“甚至全中国这是什么意思?张大帅现在的权力仅限于东三省,就算他有意将全中国的大权在握,也不能这么明晃晃地写出来吧?要是他没有这个意思,我们不是在给他树敌、招骂吗?”

    “你想多了!”郝运大笑,“我都说过是从一百年后来的人,张作霖不出几年就会入主北京,代行使中华-民国总统的职权,虽然时间不长,但也算,所以他肯定有统一中国的意思,你不用怕,就这么写没毛病。”

    张一美皱了皱眉:“没毛病这个词真难听!”郝运连连点头,张一美想了半天,才真正落笔,写好后再递给郝运。

    “戴宪生,乃张大帅三姨太之胞弟,亦即内弟也,乃至亲。然现今大帅欲因此事而正法内弟,甚难之!可想大帅下令之时其心之痛,其意之乱,其情不忍。然国法军规不容践踏,如此事轻责,则树立不正之榜样,远播恶劣之口碑,如何再治奉天乃至全国?因此,张大帅顾全大局而痛杀戴宪生,此乃大义灭亲的英雄之举!奉天有张大帅,何愁强大之日尚久?”

    郝运看完全文,连声说:“不愧是主编,写得多好啊!”

    张一美却说:“我从没写过给人拍马屁的文章,自己都觉得脸红!”郝运笑着说习惯就好。张一美拿着稿子去找吴主笔,不多时,有编辑来叫郝运到吴主笔办公室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