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小兵吕云(上)

白夜三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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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章??小兵吕云(上)

    王宝山回到军营时,已到了下午。对于在伙房后山的那片林海里,所发生地一系列的离奇事件,他没打算告诉任何人。当然,就算他说了,估计也没几个人会相信他的话。

    在离开金灵儿和望月姑娘后,他就昏昏沉沉地走了回来,此时看着军营里,柳青正带着士兵们操练,并跟他们打了个招呼后,就自顾自地躲进了他睡觉的营房里。

    发生了那么多事,他也是该好好地休息一下。可他刚准备躺下,柳青就过来了,告诉他说:上午中军堂来人,问他怎么没去参加今天的早会,是不是昨晚没睡好?

    王宝山一听,立马想起了昨晚的庆功宴散会时,王强确实说过,要在今天开个早会,好商谈一下关于矿奴们的安排问题。

    上午发生了那么多的事,他早就忘了,现在被柳青提起,他也顾不得休息,只好让柳青跟着自己,一起往中军堂赶去。

    等到了中军堂,王宝山发现偌大的厅堂内,竟然空无一人,只有一名士兵拿着扫把,正在堂前打扫卫生。

    一看竟是之前认识的吕云,就他问:“吕兄弟,统领他在吗?”

    “王将军,你怎么现在才来,这不刚刚开完会,统领他回屋休息去了。”吕云一看是王宝山,连忙停下了手里扫把,给他行了个军礼。

    王宝山听早会商谈了大半天,想必王强也累了,并不好再去打扰他,就问吕云:“今日的早会,我因有事,没能过来,不知都说了些什么?你可知道?”

    “王将军,其实我在中军堂里,只负责打杂和传讯的小事,早会上具体商谈了什么,我也不知道。”吕云杵着扫把,脸上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

    王宝山见这个被金灵儿看好的小兵,在中军堂只负责打杂和传讯,心里不禁有些疑惑。

    之前金灵儿不是说他身赋异能之体吗?难道是她看错了?

    于是,并想看看他,到底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就问他:“吕兄弟,你的身手怎么样?”

    小兵吕云听后,收起笑容,显然是没有想到王宝山会突然问他这个,并说:“将军,是想考考我的本事吗?只是”

    王宝山点了点头,一副不置可否的表情。

    吕云见他要考验自己,却没有再说什么,而是低着头,沉默了下来,脸上的表情,也开始阴晴不定了起来,他似乎在思量着什么。

    约莫过了百十个呼吸后,正当王宝山看他为难,打算放弃自己的想法时,吕云却抬起了头,脸上露出了一副决然的神色,开口说:“将军既然想看,那我就在此献丑了。不过在这之前,我想请柳大哥帮我一个忙。”

    “帮什么忙?”跟在王宝山身旁的柳青,一听吕云要他帮忙,不禁大为不解。

    “我想请柳大哥,将这石块用你最大的臂力,扔向天上去。”吕云说着,从地上随意地捡了一块毫不起眼的石头,也不大,约婴儿耳朵般的大小,扁平没有菱角。

    “你这是何意?”王宝山看他这般,也是不解其意。

    “将军,你等会看好就行了。”吕云拿着那块石头,观赏了半会,却皱起了眉梢,似乎不怎么满意。他并又在地上找一块尖角的石头,用那尖角在之前的石头之上,刻画了一个“云”字。

    等刻画完毕,吕云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给请柳大哥使出全力,向天上扔去。”吕云把那刻着云字的石头,递给了柳青,还不忘给他行了一礼。

    柳青此时有些懵圈,不知道如何是好,并望着王宝山,似乎是在问他该怎么办。

    “柳青,你就随他的意,扔吧!”王宝山虽不解吕云的用意,但眼下也只好先看看情况再说。

    “吕兄弟,我可扔了”柳青听罢王宝山的话,也不再犹豫,当即就握着那块石头,运用了他惯使标枪的臂力,施展出了浑身的力气,向着头顶的天空,扔了上去。

    “嗖”

    只听嗖的一声,那块石头犹如一只离弓的快箭,闪电般地划破了他们三人头顶的虚空,冲上了半空。

    由于,王宝山站在正下方,一时也无法看清那块石头到底被扔了多高。只见它,眨眼间,就变成了一个小黑点,如同一只小蚊子。

    “这柳青,不愧是柳家枪的传人,臂力竟如此的惊人!”就在王宝山暗自惊叹柳青的臂力时,突然,那只小蚊子般的黑点,不见了。

    “将军,请看,它在这里”

    王宝山仍旧举目,望着头顶的虚空,正在努力地寻找那块石头的踪迹时,吕云的声音,将他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只见,此时的吕云,依旧杵着手中的扫把,跟刚才的姿态,别无二致,脸上还挂着微笑。

    不同的是,他此刻抬着右手,手掌摊开,一枚扁平面上刻着“云”字的石头,静静地躺在里面。

    这块石头,正是柳青方才扔向天空的那块。

    “吕兄弟你是如何做的?”被震惊得无以复加的柳青,看了看那块石头,又抬头看了看吕云,再看了看一旁的王宝山。

    一时之间,他的脑袋,竟有些转不过弯来,这完全是超出了他的理解常识。

    王宝山虽没有像柳青那般,震惊得懵了圈,但心中的惊奇,也不小。到此,他才真正明白了金灵儿的话,是对的。这小兵吕云,竟然在别人毫无察觉的瞬间,将那半空之中的石头,取了回来。

    先不说他是怎么做到,单这一手绝技,并叫人叹为观止了。

    “实不相瞒,我也不怎么清楚自己会有这样的本领,似乎从小就是如此,只是以前因为这个,被人当做小偷,给关了起来但他们关不住我,每次都让我给跑了”吕云见柳青那副无比震惊的表情,有些不好意思。

    王宝山一听他以前做过小偷,不禁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的钱袋,发现钱袋还在,他并放宽了心。

    “将军,你可别这样,我以前偷东西,那是因为年幼不懂事,由于饿得没办法,才去偷的,现在嘛!早就没干那事了。”吕云一看王宝山的举动,脸上的笑容,不觉有些僵硬,勉强挤出了一点尴尬的笑容。

    “好吧!以后别偷了,不然谁还敢信任你。”王宝山被他这么一说,也有些尴尬,不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有些羞愧。

    吕云听后,连忙正色地说:“是,我一定记着将军的话。”

    “好吧!希望你以后都不会有挨饿的时候,这块石头,不妨送给我吧!日后你若再偷东西,我并拿它,来砸你”王宝山见气氛有些尴尬,并跟吕云开起了玩笑。

    “是,我以后再也不会了”吕云把那块石头递给了王宝山,也笑了。

    王宝山接过石头,又和吕云多聊了会天,却发现这个十五六岁的小兵,竟然经历过数不清的磨难。

    按吕云说的,他自己是个孤儿,从记事起,到现在,他都不清楚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

    很小的时候,他是在一个名叫土方的小山村里,靠着百家饭长大。山村里的村民们,除了给他用村里的姓氏,给他取了这个名字外,对他也不错,谁家要是有了余粮,都会给他一口吃的。他人也乖巧,人家给他吃的,他并反过来去,给对方干活,日子也算过得去。

    可好景不长,在小吕云六岁的那年夏末,一场突如其来的山洪,淹没了村民们的庄稼,导致那一年的粮食收成不好。所以,那一年村里,闹起了饥荒,许多的村民们,在吃光了积粮,和山里能吃的东西后,忍受不了饥饿,纷纷走出了土方村,前去外面讨吃的。

    饥荒年月,村民们虽没有多余的隔夜粮,但也没让小吕云饿着了肚子,这让幼小的他,倍感欣慰。他为了不想再拖累的别人,也跟那些出去的村民们,一起沿途乞讨,一路风餐露宿地来到了莞平城。

    莞平城离那土方村,约有月余的脚程。

    外出讨饥荒的村民们,一路行乞到此,已是颠沛流离,形如枯槁,心如土灰。能活着走到这里的人,寥寥无几,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来的路上,不是饿死了,就是病死了。

    而且,莞平城城内,乞讨的人,多如牛毛。很显然,他们也是从其他的地方,汇集而来的逃荒之人。

    原本以为进了城,能有口饭吃,哪里知道,城里的民众,对他们这些流离失所的饥民们,可不怎么待见。

    在一次次冷漠、和无情的遭遇下,幼小的吕云,也渐渐地知晓了一些事理,让他搞不明白的是,明明城里的居民们,比起城外的乡野一人,不知富裕了多少,吃得好,穿得也好,出门还有马车坐,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享用享受着。

    可为什么他们,却比不上城外清贫的村民?

    虽然部分的村民,也曾冷漠和无情,但至少大部分的村民们,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同情之心,在别人实在是走投无路的危难之际,会伸出援手,施舍一点吃食。

    尽管莞平城的城民们,对他们不怎么友好,但也没能打倒他们这些寻求吃食的饥民,也没能磨灭他们心中对生存的挣扎。

    在没有人施舍的时候,饥民们也不会坐以待毙。他们会无所不用其极,除了用劳动换来一口吃的外,就是去捡吃的。像居民人家,隔夜的剩菜剩饭,丢弃的瓜果蔬菜,或是酒馆饭庄扔掉的残羹剩饭等等,只要能吃的东西,都将是他们裹腹的口粮。

    当然,还有部分靠坑蒙拐骗偷的不耻之徒们,为了生存,也会铤而走险,去祸害他人。或许,正是因为有他们,城民们里的大多数人,才会对外来乞讨的村民们,横眉冷对了吧!

    吕云记得,有一次与土方村里的人,走散后,他三天没东西可吃,实在是饿得不轻,并上街寻找吃的东西。可他运气不佳,整条街干干净净,没有人丢弃可以吃的东西。但他没有放弃,并一条街、一条街的寻找了起来。不曾想,一连找了数条街,也没能寻到一点吃的,不禁让他极为沮丧。

    那天的天,黑得特别的早,街上却很热闹,到处都挂着好看的花灯笼,到处都是赏花灯的行人。

    吕云知道,那是莞平城每年一度的花灯节,但此时,热闹非凡的花灯节,跟他无关。六岁多的他,正忍受着难以遏制的饥饿,疲惫不堪地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多少次的欺凌和侮辱,已经让他幼小的心灵,变得麻木而灰暗。

    他就这样麻木地走着,走着,直到他摇摇欲坠,快要昏倒之际,一条灰黑肮脏的土狗,叼着一个残破得掉着粉屑的硬馒头,穿过人山人海,从他的身边一窜而过,行色匆匆。

    “畜牲,看你往哪里跑”

    不远处,一位手拿棍棒的小伙子,冲了过来。

    这小伙也不大,约十一二岁的样子,穿得也很普通,长得也普通。唯独有些贼眉鼠,眼神恍惚不定,喜欢到处乱瞧瞎看。

    土狗扭头就跑,似乎很怕这位小伙子。

    “让开,快让开”

    可就在这时,一伙凶神恶煞的汉子,簇拥着一名十岁左右的男孩,走了过来。

    看那男孩的衣着打扮,光鲜而亮丽。一看就知,他肯定是城里某个豪门富户家的小公子。

    说来也巧,土狗慌不择路,正好冲撞到了男孩的身上,

    “哎哟”男孩站里不住,随即被撞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