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单相思64,这个男人,我承包了

望晨莫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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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这半个月,与萧璟欢而言,人生起伏,就像过山车,弧度过大,恍惚的,就有了一种恍若梦中的感觉。

    在飞机上。

    萧璟欢眯了一下,头枕在靳长宁肩膀,睡着了。

    靳长宁在看资料,转头看时,她的秀发垂了下来,唇红红的,脸蛋也红扑扑的,越看越迷人。

    这样一同坐飞机、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的画面,好像已经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十三四岁的时候还有过,然后,就没有了。以至于这一刻,看到她这么乖乖的黏在边上,心头竟生出了满满的感动,仿佛就回到了过去。

    萧璟欢做了一个梦。

    梦里回到了过去。

    *

    十五岁时,萧璟欢最大的梦想是什么?

    是找个帅帅的男生,高智商的男生,可以将她折服的男生,谈一场朦朦胧胧的恋爱,那恋爱的滋味应该是:甜甜的,酸酸的,爽爽的,凉凉的,美美的……

    是的,爱情在她感觉当中就该像冰淇淋一样美好。

    少女怀春,她渴望遭遇爱情。

    可是,没有。

    她见到的男生,要么一个个戴着高度数的眼镜,要么一个个脸上长满了痘痘,要么一个个又矮又瘦,要么一个个呆头呆脑,没半点青春飞扬的模样,严谨的让人吃不消……

    这样的男生,怎么可能引起她的兴趣。

    在大学里,她是个风云人物,以最小的年纪,轻易就摘得了校花一称——美丽的精灵,那是某些男生给她取得呢称。

    她对这种事是不感兴趣的,萧家人历来祟尚的是低调。无奈和同学的合照,被人惊为天人,那位同学没经她同意,就把她发上了校园网,于是乎,新一代年纪最小的校花,就这样诞生了,从此,她成了无数师兄们眼里最美的小师妹,时不时收到情书,时不时被人表白……

    “对不起,学长,我爸爸不让我早恋。”

    她总是用这一句来搪塞那些男生的告白,总是扬着最单纯明争的笑,让人觉得她是那么的可爱,就连被拒绝,都不忍心去责怪她。

    百无聊赖的大学生活,她在一群大哥哥大姐姐当中游走着,同时以吃大白菜似的轻松姿态,快速的吸收着本科专业的各种在某些人眼里很难懂的理论知识。

    是的,再难的东西跑到她手上,经她大脑那么一分析,一理解,就变得通俗易理解。

    天才少女的头衔,就这样被人扣到了她头上。

    后天某一天,因为爷爷生病什么的,她请了几天假去看望,回来后,花花同学对她说:“法医系挖来了一个高材生,不光人长得帅,打蓝球猛,而且也是一个天才。”

    她一点也不以为然。

    这世上,最帅的人在她家——她哥哥。

    反正,以她萧璟欢阅遍天下美男的经验来看,和她亲近的这几位同学,眼光实在不太好,每一次告诉她,谁谁谁是帅哥,她满怀希望的去看,结果却是歪瓜劣枣。

    一次一次上当多了,哪还还当真。

    “不去。我累死。我想好好睡一觉。”

    那时,她住校,平生两大嗜好,玩网游,尝美食,读书只是顺带的,人家牛叉就牛叉在这里。

    同寝室的都恨她拥有一个金脑袋。

    有一位还说:“我真想用手术刀把你这个可爱的大脑给剖开,好好看一看里头到底是怎么构造的?”

    她嘻嘻哈哈直笑,基因这东西,还真是一件神奇的东西。她那超强的记忆力,给她的人生省了太多太多事。

    这天下午,她呼呼大睡,本想不睡到晚上六点,绝不起来去吃晚餐的,结果,三点醒了,被同学花花吵醒的:“欢欢,醒醒,醒醒……”

    “为什么要醒醒?不要不要,我要睡觉。我晚上还要打通宵呢,和人约好的,我要去攻城,那关很难过的。我得养精蓄锐。花花姐,你别闹……”

    玩累的她,最喜欢做的事是什么呢?

    睡觉。

    那可是人生大事。

    “你一定得醒醒啊……我和人打赌了。你要是不帮我,我这一次输的可是下个学期的全部生活费,而且我还得被人家使唤三个月。求求你了,帮帮我……我的女神大人,我的天才师妹……”

    花花在边上苦苦哀求着。

    萧璟欢打着哈欠坐了起来,斜眼瞪着:“我说,你这个爱赌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啊?”

    “我也是被逼的好不好?现在校园网上出了这样一张贴子,说你啊,和校花第二那个外语系的曹芳菲,被认定是和新校园才子邵锋最班配的两个人。后来,有人跟了贴说,你呢,是天上的仙女,可望而不可及,曹芳菲呢,是地上的牡丹,雍容华贵。邵锋俊美质朴,配牡丹正相得益彰……”

    说了这么多,貌似没说到重点吧!

    萧璟欢有点耐烦了:“大姐,麻烦别绕圈子了好不好……请说一说,你到底赌了什么?”

    “呃……”

    花花贬了一下眼:

    “听说曹芳菲一见到邵锋,就迷上了眼,并发出话来,要去追他……”

    “那关我什么事?”

    萧璟欢怪怪而问。

    花花摸摸鼻子说:“我看了嗤之一笑,说曹芳菲肯定追不上。因为只要我们家欢欢出手,无人可以争锋……”

    萧璟欢顿时白眼:“你倒是还真能给我吹牛。”

    花花干干一笑:“你知道管理系那个叶圣韬吗?就那大才子,家里特有钱那个……也不知怎么的,我说的话,居然就传到了他耳朵里了。之前我不是一不小心撞了他的车了么,人家要我给修理费。那修理费可贵了。他听说了之后,就和我下了一个赌:只要我说得动你去追邵锋,那一笔钱就此勾销,他还给我当三个月跟班。要是我狮子大开口了,你对人家完全不屑一顾,那我不光得付修理费,而且还得给他做牛做马……听说这家伙是出了名的刁钻之人,欢欢,求你救我啊……你只要跑去看一场篮球赛,看得上就追,权当帮我一把,你要看不上,那就权当我倒霉了……”

    萧璟欢听着再度白眼啊,上去直戳人家头:“这种赌,你都敢打……”

    “求你,求你,求你……就看一眼……人家真的真的很厉害的,又帅,脑子又好使,配你那真的真的是天造地设啊……”

    由于花花苦苦的哀求,由于萧璟欢的瞌睡虫被吵醒了,由于那些个形容全被花花套到了邵锋身上,于是,她心里就起了一些好奇心,于是,就被花花载着去了体育馆,然后惊讶的发现平常时候稀稀落落的座位,今天居然爆棚……

    萧璟欢大一的时候看过几次篮球,后来再也没看过,为毛,不好看呗!男生下不了饭,球技看不下眼,温温吞吞的,她的眼界太高。

    于是乎,她一出现在那里,不光引来了观众席上的男女生的侧目,更令打篮球的那帮人,一个个闪起了心心眼,跑来打招呼。

    独两个人例外。

    那两个人坐在休息区,一个温暖阳光,一个清冷如风。他们穿着球衣,自顾自说着话。

    笑容明媚的那个,萧璟欢记得,正是和花花打赌那人,叫叶圣韬;另一个不认得,离得有点远,但萧璟欢眼力好,一眼就看清楚了,瓜子脸,五官奇秀,肤色健康白皙,神情清冷,整个人似清风又似霁月,浅笑间,自有独特的风华,似涓涓细流一般,在心上滑过……

    眼神清亮,肤色明亮,五官漂亮,身形精瘦俊挺,似青松,气质超然……

    重要的是,他打起篮球来,那种猛狠准,两组对抗战,赛点频现,激情足能掀翻天,人家那灌篮的俊模样,竟令她止不住就惊呼了起来……

    一颗不为任何男生砰然心动的小心肝,就这样为他狂跳了起来。

    “欢欢,怎么样,我没说错吧!邵锋真的真的很厉害吧……人长帅的,球技又帅,成绩更帅……这样的帅男生,足够配你了吧!”

    花花在她耳边取笑。

    萧璟欢难得一次不加以反击,而且还托着下巴,想都不想就道出了一句:

    “嗯,这个男人,我承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