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邮件和帖子

罪赎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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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电话的时候,杨楠和李林峰正好在我旁边吃饭,我给楚敬南使了个眼色,让他拖住这两个人,我去接个电话。

    楚敬南会意,匆匆忙忙将碗里的饭扒完了之后,告诉两个人有了新的发现,让他们过去帮个忙,这两个人不疑有他,也是匆匆忙忙跟上了。

    我谨慎的找了一个没人的角落,一脸凝重的接通了电话。

    桑教授一贯沉稳亲和的声音传了过来,他说道:“图像我已经处理好了,已经发给你了,你注意接收一下。”

    我连忙道谢,将文件接收了之后,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屏幕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猛然间睁大了眼睛!

    这可以说是一向铁证了,就算是凶手再有任何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在这张照片的证明下,也会无所遁形。

    一瞬间,我突然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干劲,就算是现在还有一堆烂摊子等着我去收拾好像也变得无足轻重。

    因为我知道,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

    我重新调阅了迟梦涵,刘峰,以及尹乃川和那一具新发现的尸体的尸检报告,以及这几起案子中的关联,因为我相信,这一定是同一个凶手所为,但是,就算是有了强有力的证据,凶手一样还是有空子可以钻。

    虽然迟梦涵和刘峰的案子可以并案,两起案子之间也有相关联的地方,可是尹乃川的案子和前两起案子却并没有什么什么直接发关联,若是说有,也顶多是这三个死者之间有着一些不可告人的勾当,可是并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表明的。

    还有那一具无名的尸体,到现在,楚敬南还在调查这一具尸体到底是谁的,虽然我直觉上认定这都是一个系列的案子,可是我却缺少了关键性的联系。

    所以,我在这里翻找这些档案,就是希望可以找到这其中的一些联系,并且让楚敬南带着人去调查新发现的死者,我们给他命名为四号,调查四号的身份和人际关系,看看和前三个死者,是不是也同样有着什么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次进档案室没有楚敬南的陪同,说实话,我心里还是很好奇,在楚敬南的身上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曾经光鲜亮丽的楚敬南会变成如今这个模样,不过现在重任在身,我也一时间没有去想这个问题。

    我和杜老打了个招呼就进了档案室,档案室还是原来的模样,我将所有的资料全部拿出来摊在桌子上,一点一点的分析,希望可以从这其中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说实话,能找到的线索基本上都没了,不过我在证物袋里还是发现了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

    刘峰的手机竟然自己开机了。

    我当时拿到手机的时候还愣了一下,以为是自己不小心碰到了,随后我发现,是这部手机被设定了自动开机的程序。

    我心中有些无语的想,也难为这个手机电池还能撑到这个时候。

    手机开机了,我有些犹豫的将它从证物袋里拿了出来,还没有进行什么操作,就突然发现手机开始自己操作了起来,我吓了一跳,想将手机放下的时候,却发现,手机竟然自己开始播放一段视频。

    视频的开头画面极其混乱,却诡异没有什么声音,我仔细看了看,发现这视频画面中一直摇来摇去的东西,竟然是草。

    同时间,我的手机也突然震动了一声,我掏出手机来一看,是收到了一封邮件,看了看发信人,结果我愣住了。

    因为上面赫然写着:刘峰。

    我翻了翻她的手机,发现设置这个自动发送的程序是在刘峰死亡之前。

    我和刘峰素昧平生,她死的时候,说不定我还在拘留所里,她是通过怎样嗯途径知道了我现在用的手机号,又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态,将这个邮件发给我。

    我们并不认识,甚至在短短的时间之内,不曾听说过对方的故事。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来,我还在拘留所里的时候,就是因为迟梦涵胃里曾经发现了一个写着我名字的纸条,我这才得以从那个暗无天日的拘留所里出去,以戴罪立功的身份来调查这一切。

    如今,我有收到了这么一个邮件,这能说明什么?

    是说明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还是说幕后的凶手心思缜密,算无遗策?

    手机电池的电量终于宣布告罄,我连忙找了个数据线,给手机充上电之后打开手机,看看还能不能找到刚刚的那个视频。

    在给等手机开机的时候,我翻了翻刚刚收到的邮件,本来以为会是什么视频之类的,结果没想到却是一些文本。

    看文本的形式,应该是有人发的帖子,后面还有一些回应的,引起我注意的是,这个帖子的内容和其中一个人回复。

    这个帖子是这么写的:

    辛辛苦苦准备了好久的参赛作品,在比赛的前夕意外发现,作品版权的持有人已经不是我了,我愤然发现原来是有贱人将我的作品据为己有……后面我大体看了看,全篇除了最开头还有点用之外,其他的篇幅都是在骂盗取作品的人,语言不算是太粗俗,却是能让人感受到发帖人的气愤和绝望。

    这不由得让我联想到了宋蔷准备参赛的作品《明与暗》,以及在《明与暗》这个作品的角落里,细心又隐蔽刻下的“S”。

    现在的我已经有了充足的把握和证据可以证明,《明与暗》这个可以说的上是巧夺天工的作品,是出自宋蔷之手,宋蔷才是它真正的主人,再加上这个帖子上说的,我几乎在第一时间就可以断定,这个帖子一定是宋蔷发的。

    因为帖子是匿名的,而且我试着查了查IP地址,发现这个IP地址已经查不到了,所以我便大胆认定,这个帖子就是宋蔷发的!

    而且,我相信,对方既然将这个邮件发给我,一定是还有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