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约会的进行曲

罪赎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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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除了傅菁之外,我也想不到其他的人选了。

    正踌躇无计的时候,我眼睛不经意的一扫,正好看到了茶几上的一张相片。

    这是一张合照,一群人挥舞着博士帽在大学的门口高高跳起,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

    看到我盯着照片,楚敬南一下子紧张了起来,慌忙地将照片按在了茶几上。

    我印象中的楚敬南一直都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如此慌张。

    难不成照片上有什么秘密?

    我的记性一向不错,虽然只看了一眼,但还是把相片上几个人的相貌全都记住了。仔细一想,照片上确实有个人很像楚敬南。

    他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嘴角高高扬起,处处透露着自信。

    如果不是先前在杜恒家里看到过一张类似的照片,说什么我也不会把照片上那个器宇轩昂的男人跟眼前的楚敬南联系起来。

    似乎是觉察到我的目光有些异样,楚敬南下意识的向旁边挪了挪身子,一脸警惕的问道:“你对我有什么企图?”

    我没有说话,直接就将他推进了洗手间,不由分说就替他剃光了胡子。

    你还别说,稍微收拾一下之后,他除了黑眼圈有些大之外,活脱脱就是一个美男子。

    看了一眼镜子,楚敬南分明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又恢复了那副满不在乎的神色。

    “只可惜我已经成为了通缉犯,我的家也一定被监控了起来,否则我那身西装你穿起来一定合适。你家里难道就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吗?”

    一边说着,我已经找到了他的衣柜,结果一开门就闻到了一股发霉的味道,呛得我眼泪都差点流下来。

    “干嘛,难道你小子要结婚了,想要让我当伴郎?”楚敬南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随即一头栽倒在了沙发上。

    我摇了摇头,郑重地说道:“这件事比我结婚还要重要,我需要你找到照片上的那种感觉。”

    楚敬南没有说话,只是翻了个身把脸朝向沙发,摆出了一个鸵鸟姿态。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愿回顾往事,但这件事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所以还是耐着性子说道:“其实,我们要想接近宋蔷未必需要通过警察,有时候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最有效的办法。”

    刚开始他还在假装打呼噜,听了我的话之后就没有了动静。

    他是个聪明人,我知道他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对宋蔷做过大量调查和分析,所以对她还是比较了解的。

    宋蔷的爸爸是M市著名雕刻家,她的爷爷更是桃李满天下。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她从小被灌输的思想自然就是继承家族的衣钵,成为一个优秀的雕刻家。

    可是干这一行并不容易,既需要天赋,更需要刻苦努力。她把所有时间都用在了雕刻上,感情生活自然就会很单调,至少根据我们的调查,她几乎没有任何恋爱的经历。

    这也正是我们的突破口!

    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无非就是彬彬有礼、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如果楚敬南肯听我的话好好收拾一下,自然是接近宋蔷的不二人选。

    如果他坚决不答应,我也没有办法。

    一瞬间我已经想了好多,但楚敬南还是没有回答,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我只好回到了他给我准备的房间。

    躺在床上,我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大概凌晨三四点钟,我起床上厕所的时候,突然发现客厅有亮光。

    我心中好奇,便走了过去,只见楚敬南正抱着电脑坐在沙发上,也不知道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些什么。

    我没有多想,上完厕所之后便继续睡。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我本以为他已经去上班了,可来到客厅的时候才发现他仍旧抱着电脑坐在沙发上,甚至连姿势都没变。

    “你是医生,难道不知道这样熬夜会猝死吗?”我没好气的说道。

    楚敬南白了我一眼,道:“说多少遍了,我是法医。人在猝死之前的事情我不知道,只有在猝死之后的事情才归我管。”

    当他抬起头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眼睛里全都是血丝,显然一直都没有睡过。

    以我对他的了解,通宵玩游戏还有可能,如果说是工作的话,打死我都不相信。

    可看他认真的样子,貌似也不像是在打游戏。

    心中想着,我便走了过去。

    还没等我问出口,他便伸了个懒腰,一头扎进了沙发里,眼也不睁的说道:“明天中午之前不要叫醒我,另外我需要一身运动服和一块卡西欧运动表。”

    说完之后,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我拿起电脑,看了一下浏览记录,只见他一整晚都在看逛一些跟极限运动有关的论坛。

    本来我心中还抱着一丝侥幸,希望他良心发现,连夜做了宋蔷的功课,可没想到他竟然看了一整晚不相干的东西。

    等一等,貌似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人啊,要运动服和运动表干什么?

    虽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我还是按照他说的把东西买齐了。

    我本以为他真的会睡上一天一夜,结果他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去了。当他回来的时候,已经理了发,身上还多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挂件。

    都说人靠衣衫马靠鞍,这话可一点都不错,换上运动服之后,他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都焕然一新。

    看到我死死的盯着他,他也是白了我一眼,没好气的说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安排我跟宋蔷的约会?”

    “你……你就穿成这样?”我叹了口气,道:“要知道,跟宋蔷打交道的全都是上流社会的人,你准备穿成这样去参加晚宴吗?”

    “就是因为她认识的都是西装革履的高精尖人士,所以我才要让自己与众不同,否则她怎么能记住我?”

    被他这么一说,我心中也是一动。

    没错,如果花园里全都是玫瑰花,谁也记不住每朵长什么样,但是如果花丛里多出一棵狗尾草,绝对能让人一眼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