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必胜 (两章合一)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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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复更气,眯着眼试探:“今夜的行动没成功,你还发信号引我入陷阱,那么说,你早就知道了?只有刘将军三人是提前知道情报,那么说,他们三个中有一个是你的人?还是说,三个人都是?”

    方若华拿刀背磨了磨指甲,笑道:“你猜!”

    房复哪里还有心思猜,而且她也不真信自己身边会有叛徒!墙头上万箭齐发,她带来的兵士刚才落入陷阱,被一轮火雷乱炸炸得断臂残骸无数,死伤了至少一多半,剩下的士兵齐齐盾牌高举,护送她飞快地逃跑。

    方若华高声喊道:“房复,你不如降了我吧,反正你爹在西北待不了几天了,飞榷军这块儿大肥肉,李元昊的那个小舅子萧云章等着吃呢,要落他手里,你还不如投了我。”

    随即,房复狼狈的,气急败坏地声音传来:“你个混球,天天耍阴招,丢人不丢人,还放出你们皇帝要议和,拿公主和亲的假消息麻痹萧云章那混蛋,鬼才信你个小气鬼,会愿意让你们的公主过来和亲!”

    方若华大笑:“你不信没关系,总会有人信!”

    偷袭未果,大败亏输。

    房复输的惨烈。

    众将士齐聚大帐,大块大块的肥肉烧得通红,直接拿筷子插着就往嘴里塞。

    方应选笑道:“萧云章毛病一大堆,但是疼老婆却是个好习惯,他妻子是屠户出身,年过四十无子,他却也不肯纳妾,夫妻恩爱。”

    “当年盛传赵玉书亲笔所书观音送子图十分灵验,多少人千金竞价,求一幅而不得,毕竟赵玉书状元出身,清贵非常,谁也不能逼着他去画什么送子图,萧云章的老婆早就心心念念想要求一幅,咱们的人拿送子图当敲门砖,一敲一个准,不愁萧夫人不上钩,这枕头风的威力,果然非同凡响。现在萧云章正极力运作,估计房远山在飞榷军待不了太长时间了。”

    “那是萧云章本就对飞榷军有心,咱们不过让他快点行动,顺便给他创造些便利条件。”

    构陷张观,连带房远山也受到怀疑,放出宋朝软弱,意图和亲的消息,萧云章必然心动,欲抢功劳,偏偏房复谋划被提前得知,屡次失败,更让人怀疑她其实是有异心,最起码也要疑她养敌自重,故意不胜。

    毕竟,若是不知道房复是被她方若华,利用房复自己的间谍放出来假消息迷惑,才带人前来送死,那她的一举一动就显得愚蠢无知,懂军事的人,都不会觉得她突然带了几千兵卒就敢夜袭金山关,是明智之举。

    如今,房家在飞榷军确实坐不稳了。

    方若华却并未露出轻松的神色,反而越发凝重,手指轻轻敲击桌面,闭了闭眼,“房复恐怕要破釜沉舟,全力一战了,来吧,开会!”

    一整夜,大帐内灯火通明。

    方若华与房家父女打了八年的交道,可以说比起了解自己,更了解这两个对手,房复此人,实不是个会轻易妥协认输的。

    第二日,西夏的攻势果然变得凶猛而残酷,已成决战之势。

    守城也变得艰难,无数攻城车架起,西夏重骑兵出动,冲撞城门。

    城头上肉搏战后留下的血肉,再也清理不完了。

    说来讽刺,浓郁的血腥气以下,却是雪过天晴,阳光看起来温和璀璨,到仿佛是今年冬日最好的时候。

    战争越发激烈,江朝拉着女儿的手,眼看无数士卒来去匆匆,到觉得厮杀声比前两日轻一些,上午火雷声阵阵,如今更是如打雷一般,让人连说话都听不太清楚。

    江若雨紧紧抱着父亲的胳膊,脸色惨白,神色凄惶,几乎站不住,耳边骤然响起锣鼓声,他们头一天来时见到的中年文士,镇西城的那位大管家钱县令,一边招呼人做饭送上去,一边招呼所有伤兵,还有任何不用参战的人集结后撤。

    抬头看到江朝父女,钱县令抹了把脸上的汗水血污:“大人,下官这便送您回镇西城,城中百姓也要撤离……”

    几句话没说完,又有人喊,他顾不上别的,只把江朝父女往一个瘸了一腿的士卒身边推了一把:“走吧,赶紧走,不要担心,咱们也不是头一回和西夏那帮龟孙子硬碰硬,哪回不是有惊无险,长公主和将军都在呢,绝对砸不了锅。”

    江朝和江若雨稀里糊涂地就被送到了镇西城,城内县城的衙役,还有一部分士卒正劝说老百姓出城,但是老百姓们却是滞留不去,谁也不肯走。

    县衙林师爷急得满头大汗:“情势危急,若金山关一破,镇西城首当其冲,你们别耽误时间了!”

    “我们不走。”

    一长得圆圆滚滚,穿着皮袄的汉子,肩膀上还扛着自己的儿子,“让我老子娘和媳妇儿子先走吧,我一身的力气,真要是西夏那帮瘪犊子敢来,用牙咬我也能啃掉三五个脑袋。”

    其他青壮也纷纷嚷嚷着不肯走。

    一老汉更是镇定:“怕什么,长公主没走,将军没走,他们在呢,难道还能让西夏兵进城?再说,我们走哪去?在家里我有三十亩地,还不用交税,日子刚好过些,一旦走了,我们吃什么,喝什么,就是不被西夏人杀,又哪里活得下去。”

    江朝呆呆无语,眼看着不光是老百姓,竟然连那些向来只看重利益的商人,也不肯轻易离开,他们到不闹,还劝准备护送他们的士卒:“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别送我们了,咱们根基都在西北呢,生意靠着长公主和将军才做得起来,离了镇西城,谁也活不下去。”

    钱县令匆匆赶到,一见这情况勃然大怒:“都什么时候了,你们在这儿添什么乱!都给我走,生意不会坏了,长公主的生意陛下有份子,你们走哪都有生意能做,还有老木叔你,就是你给我添乱,不就三十亩地,先避避风头,等咱们长公主把西夏打趴下,再给你添三十亩都行!现在不是让你们逃难,长公主说了,今日决战,有胜无败,令你们去城外暂避,不过以防万一,无需远离。”

    这位老县令显然还算有威仪,百姓们总算安静下来,可江朝……却不打算走了。

    他乃朝廷钦差,三品大员,西夏攻城,两军对阵之际,怎能因为惜命而退?

    江若雨却是再也坚持不了,百姓都要迁走,说明,说明城破之日就在眼前,她亲眼看到过蛮子的凶残可怕,她绝不要落到那些人手里,不禁失声痛哭:“爹,我怕,我怕,我不要呆了,我要回东京,我要回家!”

    “闭嘴!”

    江朝大怒,深吸了口气,却还是让侍卫护送她出城,但他江朝身为钦差,把官袍穿好,打理得整整齐齐,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逃走,“我穿上这身官服,代表的是万岁,食君俸禄,为君分忧,下官别的无能为力,至少能让我军将士看一看,我这个朝廷三品大员还没有离开,朝廷绝不放弃镇西城!”

    天色未明,朝阳初升之际,遥望镇西城,那万家烟火终于还是熄了,可为了它们不至于永灭……

    这已经是飞榷军疯了似的总攻的第三日。

    三天下来,虽然伤亡惨重,但是大宋西北镇西军,牢牢守住了金山关,没有让敌人越雷池半步。

    方若华一手持刀,立于城头之上,狐苏在她身前,以一人之力,杀得三丈之内,无人靠近。

    十万西夏飞榷军,倾巢而出。

    金山关目前还有战力的守军,四万五,援军虽有,但其实难以依靠。有些新兵战力不足,边军还好,但每一支军队都要严守关隘,还要防备大辽偷袭。

    真正能够依靠的,总归是自己。

    方若华轻笑:“以少敌多,人数相差有点大,不过据险而守,到也没有太大的劣势。”

    举头看了看天色,脚下是疯了似的汹涌而至的西夏飞榷军主力,她犹有闲暇抬头对身后几个年轻的士卒道:“哎,我也知道指着房复父女被自己人玩死,飞榷军知难而退,避开这场硬仗纯属做梦,打仗啊,别管战前有多少筹谋,终究还是得硬碰硬地拼上一场,打得他们痛彻心扉,打得他们害了怕,咱们才有太平日子过。”

    阳光之下,城墙之外,两军将士的尸骨和血泥填满了城壕,攻城车踏着血肉一寸一寸地逼近。

    江朝心中恐惧再重,也没有转移开视线,这些年在朝中,身为户部侍郎,他其实也有过领兵作战,运筹帷幄的雄心壮志,为此彻夜读兵书时,也不在少数,每每听到军队打了败仗,总和同僚们一起骂天骂地,恨武将无能,恨士卒羸弱。

    今日,真正站在战场上,看到大宋朝那些粗鄙武夫们,用自己的身躯,血肉抵抗敌人的刀枪,前面一个年轻的小将,绝对超不过十八岁,抱住登上城池的敌人撕咬翻腾,纵身一跃,化作城外一枯骨。

    城上正拼杀,一黑衣劲装少年,挥舞长刀,劈开撞在他身上的一西夏士兵,高声喊道:“公主,那房远山久攻不下,李元昊大怒,今日下了圣旨,萧云章代替房远山为飞榷军统帅,如今人已经到了五里之外。”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等到了!”

    这三日血战,总归是起到了最后最关键的作用,没有白费。

    远处,西夏军营擂鼓阵阵。

    方若华听而不闻,下了城墙,翻身上马,狐苏第一次披挂齐全。

    三千军马,鸦雀无声,人人面戴狰狞的墨色面具,就像黑夜里的幽灵。

    这是八年来,她一手训练出来的亲军,镇西军最精锐的钢铁战骑,名为‘红刺’。

    方若华回首看了一眼:“这些年,大大小小不知多少阵仗,最难打的,都是你们冲在最前面,我镇西城危若累卵时,都是你们力挽狂澜,这一次和我们经历过的无数次战局一样,又到了你们出力的时候。”

    “张继里,王洪斌,兵分两路,每人携火箭五十支,冲至敌阵三十步内,必须射完,未完成,军法处置。”

    “得令!”

    “项南,换刀斧,直逼中路,穿刺而过,不可恋战。”

    “得令!”

    深吸了口气,方若华转头看骑在马上,身量高大的方应选:“将军,飞榷军阵势一乱,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方应选微笑,忍不住伸手去碰了碰自己发誓一生守护的孩子,也是他要效忠的主将。

    “镇西军全体将士听令,听我指令,全体冲锋,有胜无败!”

    方若华红色的长披风迎风而起,墨色的宽背重刀出鞘,厉声喝道:“开城门!”

    三千铁骑,气势逼人,刀光漫天,杀气直冲云霄:“为我大宋,为我大宋!”

    “必胜!”

    城门大开,墨色的铁骑如风如火如雷,席卷而至,两支强军就这么毫无顾忌地冲撞在一起,刀兵相接,层层血雨如雾,遮天蔽日。

    城楼之上,江朝猛地扑到边缘处,神色巨变:“为什么要出城?我们人数少,难道不该据城防守?这是冬日,西夏粮草跟不上,他们不敢把战争拖延太长,只要守住,我们就能赢!”

    “还有,还有,不是刚才有人说李元昊临阵换将,只要拖延到那个萧云章到飞榷军,岂不是好对付得多……”

    钱县令神色冷酷:“就是因为萧云章快来了,房远山已经身处绝境,他只能破釜沉舟,拼命一战,而且只能胜不能败,他拼死一击,若是我们只守城,谁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守得住,飞榷军兵强马壮,攻城器械也足,我们却是没了火雷,连弓箭也快没了,到不如在他气势最盛之前,抢先出击,反而能占据优势。”

    “而且这一战必不可少,萧云章狂妄却又胆小,只要让他知道我们不好惹,他就能消停些日子,哪怕只有三五年的安定也好。”

    钱县令的声音很轻。

    江朝默然无语,静静地看着城下墨色的铁骑像尖刺一般,刺入西夏战阵之内,血肉零落,将军战死,战马依旧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