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4章 普通朋友

李尘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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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诗琳回国了。

    明雨卿派人到机场去接她。

    陈墨也跟着过去。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也有一个多月没见简诗琳了,别说,还是怪想念的。

    所以,陈墨也跟着一起过去。

    到了机场,没等多久,陈墨就看到了简诗琳。

    她一手拉着一个黑色的行李箱,一手提着公文包,头上戴着帽子,脸上戴着墨镜,再加上身上的时尚潮服,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明星下飞机。

    陈墨认识简诗琳很久了,纵然她包得严严实实,也能透过她的半张脸,以及她走路时的动作和姿态,把她给认出来。

    在简诗琳身边,还有一个身高腿长,同样包裹得严实的金发女人。

    还有外国人?

    陈墨也没多想,只当是简诗琳带的翻译人员了。

    毕竟对方身上也没有真力气息,就是个普通人。

    陈墨迎了上去,主动开口道:“简诗琳。”

    简诗琳也早就看到了陈墨,摘下墨镜,对他说道:“你开车过来的?”

    “我坐车过来的。”陈墨指了指正跑过来的助理,说道:“明雨卿派了助理来接你,我刚好没事,就一起过来了。”

    简诗琳点点头,也没多说什么。

    陈墨却是看向了简诗琳身旁的金发女人,问道:“你是?”

    金发女人摘下墨镜,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庞。

    妥妥的金发碧眼外国女人。

    “my-name-is- winni.”

    外国女人说着一口流利的英文。

    陈墨能听懂。

    她说她的名字叫做温妮。

    但是该怎么接话,陈墨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她叫温妮,是我在国外认识的朋友。”简诗琳介绍道。

    “国外认识的,怎么带到国内来了?”陈墨问道。

    “她是个投资人,想来国内看看,有没有什么项目可以投资。”简诗琳说道:“我和她相谈甚欢,所以就让她跟我一起回国了。”

    “你去出差也能带个人回来”陈墨撇撇嘴。

    “别废话了,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我都累死了,赶紧送我回去。”简诗琳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陈墨也没多说,赶紧招呼着两人上车。

    他又不是三八,哪里管得着别人交朋友。

    主要还是担心简诗琳碰到危险。

    但是这个温妮,身上并没有真力气息,显然不是一个武者。

    而简诗琳,是内劲武者。

    不至于被一个普通人给伤了。

    陈墨对自己的判断还是很有信心的。

    要知道,他现在可是化劲武者。

    能在他面前隐藏修为的人,基本不存在。

    即便是化劲武者,也无法在他面前彻底隐藏修为。

    除非这个温妮,是大宗师。

    但是别说大宗师存不存在,就当大宗师存在,那大宗师杀个人,需要费这么大的周章吗?

    显然不需要。

    在车上的时候,陈墨嘱咐了简诗琳一句,说说最近发生的事情,让她提高警惕,然后就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了。

    简诗琳对他的敌意,比林星娜只多不少。

    说太多,反而容易吵架。

    到时候让人看了笑话,丢脸的还是他。

    陈墨还是比较在意脸面的。

    他现在怎么说也算是半个公众人物了。

    生肖骑士电视剧和大电影的主演,娱乐圈有点名气的小鲜肉实力派演员。要是开微博的话,粉丝能上百万。

    当然,这个数字,和国内娱乐圈顶级流量相比,微不足道。

    但也足够让他出名了。

    今天来机场,陈墨还戴了鸭舌帽。

    就是担心被别人给认出来。

    到时候大家都围过来找他拍照要签名,他拒绝吧,不太好。不拒绝吧,又太费时间,肯定左右为难。

    车子很快就到了雨墨集团。

    简诗琳让助理把她的行李放到她自己的宝马车去,又让温妮和陈墨在一起,然后才前往明雨卿的办公室。

    陈墨想跟上去,但看了看身边的温妮,便打消了这个念头,而是对温妮说道:“你会说中文吗?”

    “我能听懂中文,也会说一点点。”温妮说中文的腔调带着浓烈的口音,听得陈墨很不适应。

    但这也没办法。

    他又不会用英文跟人交流。

    温妮的中文发音是蹩脚了一些,但起码能够沟通。

    陈墨带着温妮来到雨墨集团大厅,坐下来后,又招来前台小妹,让她去倒两杯咖啡。

    外国人嘛,不都喜欢喝咖啡,或者红酒,威士忌什么的吗?

    前台招待不提供酒水,只能喝喝咖啡了。

    “你是琳的男朋友?”温妮抿了一口咖啡,很直接的问道。

    “no!”陈墨摇摇头,也拽了一句洋文,然后才接着说道:“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

    “你很关心琳。”温妮看着陈墨说道。

    “她是我朋友,我关心她很正常。”陈墨也看着温妮,别说,这外国人的蓝眼睛,非常通透,就好像水晶一样,泛着晶莹的水光,特别好看。

    再加上,以陈墨的眼光来看,温妮的颜值也是挺高的。

    皮肤比国内大多数女人都要白皙,一头金发浑然天成,就连眉毛都是金色的,脸上还有一些小雀斑,也不刻意遮盖,看起来有种自然而真实的美丽。

    陈墨还是第一次这么面对面的跟一个外国人坐在一起。

    “你喜欢琳。”温妮仿佛看透了陈墨,说出来的都不是疑问句,而是一个结论。

    “不喜欢。她脾气太臭了。”陈墨摇头,并不承认这个说法。

    他喜欢简诗琳?

    开什么玩笑?

    难道睡过一次,就是喜欢?

    这不是扯淡么!

    陈墨对这些都市年轻人,还算是比较了解的。毕竟大家年龄都差不多。

    现在的年轻人,开放得很。

    不是说睡一起了,就是一生一世了。

    性格不合,立马分手。

    口味不合,立马分手。

    三观不合,立马分手。

    吵架不合,立马分手。

    当然,这不能代表全部人。

    这都是陈墨从网络上看到的。

    他还看过一个更奇葩的分手理由。

    一个女生,因为男朋友不喜欢她吃麻辣烫,所以女生直接提了分手。

    这种理由都能够成为分手的理由,上面说的那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再说了,简诗琳对他明显也没意思。

    他跟简诗琳之间,根本没有男女感情,就是普通朋友。